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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4-04-09 20:53:32
【推荐】法学的实习报告九篇

【推荐】法学的实习报告九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学的实习报告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学的实习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我于20xx年7月5日7月16日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培养实践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唐山市建设路西侧。该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庭、审执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等十一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等十个行政部门。唐山市中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唐山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我主要在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实习活动。刑二庭主要受理刑事二审案件以及一些减刑认定的案件。实习期间我的岗位是见习法官,主要任务是帮助审判长、审判员整理并装订积压已久的卷宗。此外,也对来访群众给予服务性帮助以及其他诸如接电话等琐碎工作。

二、实习过程概述

由于实习时间的短暂与相关经验的欠缺,本次十天认识性实习工作相对简单,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帮助审判长、审判员整理二审与减刑卷宗。我将卷宗按照一定顺序整理成册,然后用打码器打上页码并装订上封皮。过程虽然不算繁琐,但对于我这样浮躁的人着实是个考验。

二是接待来访者。审判长平时工作都很忙,不经常待在办公室里,一些来访者由我来负责接待。来访的人目的多样,素质高低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对待他们需要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态度与策略,这对我的待人处事能力是一种极大的锻炼。此外也负责一些接电话、打扫卫生等小事。

三是参加庭审,在实践中了解法庭上的情况。这部分主要是实习后最两天做的。旁听刑事案件的审判,真实地感受法庭的庄严与肃穆。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将平时课本上的理论知识真正地与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第一次实习,对单位以及工作的期待都很高,可是理想与现实却存在着很大差别。中院的条件远没有想象中那么优越,相关硬件设施都不算完备。自己的工作也仅仅是整理一些案件的卷宗以及其他零碎的小事。但是随着自己对相关工作的了解,开始认识到这些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自己在相关方面的不足。即便是看起来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也不是理所当然就能够做好的,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耐心、

有恒心。实习的岗位再不起眼,对我来说都是一个锻炼与提高的机会。我应该做的是不断利用类似不起眼的“跳板”为自己将来的腾飞做好铺垫,而不是停留在原地做无谓的抱怨。在中院的实习过程中,主要从事整理卷宗、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旁听庭审等工作。不仅法院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程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更重要的是,自己也在这些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为人处世、应对工作的经验。

(一)整理卷宗过程中,要踏实诚恳、认真仔细、重视细节

在实习期间,我每天都会接受一些新的任务,可能有时候过于繁重,可是一定要顶住压力,保持勤恳踏实的态度。能不能完成任务是能力问题,努力不努力则是态度问题。卷宗的厚重不是我懈怠的理由,要时刻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个任务。整理卷宗虽然不要求太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但是要求我们时刻保持仔细认真的态度。每天都要面对密密麻麻的文字,时间久了就容易厌倦与疏忽。但是,哪怕仅仅是一两个字的误写或漏写都会对整个卷宗产生很大影响,不利于以后对案卷的审查。因此要时刻保持精神集中,以求对卷宗的整理绝对准确无误。填写卷宗目录的时候,要认真核对相关页码与内容的一致性,不能出现漏页的情况。在填写卷宗封皮的时候,要看清原审法院的相关判决以及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了解案件的大体情况,以免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细节决定成败,很多人就是因为忽略细节而终不能成大事。在应对日常工作时,我们要时刻保持对细节问题的高度敏感,不遗漏任何细微的方面,以求精益求精。

(二)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过程,要做到排除外界干扰,诚恳、公正、公平待人

在实习期间我接待了一些来访者。他们并不是都通情达理,可是我时刻都努力保持一个平常心,平和地对待每一个人,耐心的听取来访者的陈诉并做好相关记载,不因别人的干扰而影响自己的心态。有时候来访者的过多询问也极容易激起烦躁的情绪,但是此时我们一定要提醒自己保持正确的心态,不厌其烦的回答每一个问题,尽量做到最好。接待过程中,要做到不偏不倚,不能因为个人的主观意识而产生对来访者的态度不同。也许有的来访者的态度不够好,但是我们要一如既往的保持诚恳的态度对他们进行答疑,做好普法工作。接听电话也是一门学问,每个来电的号码与目的都要做好相关记载,以方便领导回来时进行相关处理。接听电话语气要平和,以便对方能够不受影响地说明情况,准确的反映事实。能够在各种情况下都保持一颗诚恳、公平、公正的心,这对于一个法律工作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实习虽然不涉及到评优评先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做到做一行爱一行,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

(三)旁听庭审过程中,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在实习期间,旁听了刑事庭审。庭审过程中涉及的许多专业理论知识已被淡忘,直接导致对庭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不理解,旁听庭审的效果不佳。理论知识是实践能力腾飞的基础,只有理论过硬,才能更好的在实践中发挥出高水平。尤其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每个看似细微的规定都凝结着立法者深刻的思考,其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对这些知识的熟练掌握,是更好的实施法律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时刻注重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框架,为以后的飞跃做好铺垫。

“实践出真知”,只有在不断地实践中才能真正知道自己对书本知识掌握到何种程度。参加庭审的过程中,发现课本上有的程序过于程式化,缺乏真正的指导性作用,不能体现法制的真谛。可是,法官们巧妙地依据案件与当事人现实情况,恰当的适用程序,既能够为双方当事人带来便利,又能够体现法制的内涵。这一点是课本上所不能学到的东西,它来自于对现实情况的充分把握,是在日积月累的实践中培养出来的能力。我们大学生往往忽视这一点,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学历达到了,能力就会自然跟上了。可当我们走向社会往往会到处碰壁,不能适应社会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时刻将课本上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深刻的理解其内涵。并经常走出校园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四、自我评价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 ……此处隐藏20544个字……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法学的实习报告 篇9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

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中国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中国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中国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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